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41号令)、《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辽师海教[2018]56号)基本条件要求及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转专业方案,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工作已于2024年3月11日16:30结束。共有40人提交转专业申请,经转出教学单位审查、教务处审核,31人符合转专业要求,拟转入新专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1日-17日16:30。
如有疑问,可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曲老师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