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校区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的假期,现将暑假期间学院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学校消防安全检查组来我省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辽教电[2012]66号)精神,严厉打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与学院签订的2012年《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内容要求,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责任到位,责任到人,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查找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抽调专人,对本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安全自查,加强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单位内部不安定因素和事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3.加强楼宇值班,确保楼内安全。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值班,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要24小时专人值班。学生离校时要确保宿舍门窗关紧锁好,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楼管人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楼房的门窗、用电等安全,密切注意进出楼人员,认真盘查陌生人员和可疑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严禁脱岗、漏岗和误岗,发现案情及时报警。
4.加强集体活动管理,确保集体活动安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组织大型集会活动;若确有需要举办的大型集会活动,必须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举办,并尽量控制参加人数、压缩活动时间,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外出集体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防各种恶性案事件的发生。
5.注意用电安全,确保消防无事故。假期在办公室值班或工作的老师,一定要注意用电安全,用电设备做到人走断电,因特殊用途不能切断电源的,要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防止用电设备长期空载散热不良引发火灾。
6.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学生处、团委和各系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防火、防盗、防骗、防传销、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
7.防火防盗防中暑,搞好家庭安全防范。提高警惕,做好家庭消防、治安安全防范,防止用火用电不当引发火灾,谨防入室盗窃、抢劫;离家外出时,要切断电源,关闭煤气和水阀,关好门窗,并将门反锁,委托邻居或朋友帮助照看;汽车停放后门窗锁闭,确保报警器能正常使用,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等;自行车、电动车要妥善保管。鉴于目前持续高温,要做好降温防暑工作,家中除准备一些常用的药品预防中暑外,同时也要注意预防因室内长期使用空调而引起的其他疾病。
8.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14日前将暑假值班人员安排和值班电话报保卫处综合办公室(孙熠生)。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24-37679110
保 卫 处
201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