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系:
清明节假期将至,为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稳定和正常教学秩序,现将有关假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2日—4月4日。
二、要求全体学生按照课程安排上课,无极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学生最迟返校时间为4月4日晚20:00。如学生无故旷课或不能按时返校,按《学生管理制度汇编》中相关规定处理。各系将学生返校情况于4月5日上午10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 各系要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放假前,要组织召开班会,加强学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安全事故和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四、各系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严禁学生参与非法活动,严禁学生参加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等活动,搞各种名义的窜联活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值班教师要加强放假期间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尽职尽责完成工作。
六、假期期间禁止组织学生外出旅游,要求学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假期期间全体学生工作者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取得联系、及时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