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社会调研、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增强大学生科研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能力,我校将组织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本次申报不涉及)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请。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2.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负责人限为 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一般只能同时参与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每位老师只能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1项,作为第二指导老师指导不超过1项;
4.2015年已获院级立项的不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动员申报阶段(2016年5月20日前)
各系广泛动员学生结合日常的社会调查、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途径寻找创新点,开展项目策划并填写《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1)。
2.项目初审阶段(2016年6月3日前)
各系要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按初评成绩高低排序后将纸质版创新创业项目统计表(附件2)及通过初评的项目申请书一份交教务处。
3.项目评审阶段(2016年6月8日前)
学校将先进行资格审核,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各系报送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负责2015年项目申报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辽宁师范海华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让学生了解项目的申请程序,项目实施步骤与结项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系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利用网络、宣传板等途径大力宣传,动员更多学生关注和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引导大学生走进实验室,走向社会,培养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与创业实践能力。
3.严格评审,强化管理。各系要严把项目申报、评审关,加强监督指导,规范经费管理,切实利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教务处
就业与实习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