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公布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48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5]33号)及《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要求,结合学院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编制2015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
一、概述
(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2013年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推进、协调与监督。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及教职工的意见及建议,每年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制度明确了我院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明确了公开招生、教学、财务等相关工作的内容和公开的途径和要求、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
(二)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线力量。学院的各部系都有教职工做兼职的信息联系人,学生中也设立了系、班级、寝室的逐级信息联系人机制,并明确了岗位职责。不定期的对有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各信息联系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的做好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充分发挥学院网站、大屏幕、院报、微信、微博等媒介的作用,及时发布学院的招生录取情况、教学质量报告、党员发展等各种信息。同时,利用办公自动化,及时发布有关重要公告、通知等信息。学院还有专门的网站安全管理员,负责在校园网络出口处部署网络防火墙、网页应用防火墙、用户上网行为管理等,并有长期合作的网络科技公司定期对网站、服务器环境进行漏洞扫描和渗透性测试,有效提升学院网站的技术防护水平,切实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三)扩大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扎实做好重要信息公开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教学管理、科研申报、学生评奖、人事师资管理、实习就业服务、领导干部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在招生工作中,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录取,通过招生办网站、招生简章、电视台及报纸等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历年录取分数、录取通知书发放等信息。及时公开招生监督电话,考生及家长可及时查看录取情况,随时解答疑问。并随录取通知书向考生邮寄报道指南,告知各专业的收费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对新生尽心温馨提醒,以便更好的做好入学准备。
2、财务公开是高校信息工作的重要部分,我院在办公自动化上发放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经费预算暂行办法》、《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财务报销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对学院的经费预算、财务报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促进了使经费使用、报销程序的合科学合理。学院在网站上公布了2014年的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及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等重要财务信息,主动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促进了财务的公开透明。
3、学院各专业的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在招生简章及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也注明有关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要求,学院于2015年5月重新修订了《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二个部分,包括了学校概况、规章制度、整体工作、招生录取规定、学科与专业设置、学生奖助学金等、教学科研、重点建设、校企合作、教师人事、收费管理、财务资产、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我院信息公开的最常用和最重要的方式是通过学院的网站,包括网站的主页、二级栏目、招生网和就业网等网络向社会和全院师生公开有关信息;通过办公自动化、宣传板、LED显示屏等方式公开信息;还通过院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材料公开信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教师及学生座谈会、院长信箱、办公电话等方式公开信息,同时对各种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已在《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试行)》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2015-2016学年我院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开内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运用多种方式增强师生参与学院信息公开的积极性,每年,通过座谈会、电话咨询、发放测评问卷等方式,征求全院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了解,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如,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快对学院各方面信息更新速度和新媒体的应用等。学院会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深化信息公开的内涵,确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学年度,学院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稳步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公开信息时主动性和时效性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学年,学院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继续加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途径,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促进学院事业发展中民主监督与管理的参与度;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考核制度,促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工作的机制建设。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及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的工作水平。
3、注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学院要以校园网站、办公自动化、大屏幕为重要媒介,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调整栏目和设置,充实网站的功能和内容,加快对学院各方面信息更新速度和新媒体的应用,让信息平台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优化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细化并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获取的效率,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力做好2015-2016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