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局关于建立2016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台账的通知》(辽学就[2015]115号)文件精神,我院对各系上报的2016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共56人通过。其中:享受城镇低保家庭23人、低保边缘户家庭1人、农村贫困家庭28人、残疾人家庭4人,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现对以上学生名单公示,在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内,全院师生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实习与就业指导中心反映意见。
电话:024—31679616 邮箱:suiyuanyuan2006@126.com
附件:2016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困难家庭毕业生名单.xls
实习与就业与指导中心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