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优秀班集体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海华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所有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班级凝聚力强,积极、进取、
向上,有集体荣誉感,有勤奋、严谨、求实的班风和创新精神,班级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院内有一定的影响;
2.班级学习风气浓厚,不及格率低于全院平均值。(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总人数*课程门数);
3.班委会和团支部坚强有力,积极支持并参与学院的各项工作,班级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全班同学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优秀寝室比率高,全学年无人违纪;
5.全班同学积极参与艺术团等校园文体活动,在素质训练、社会实践、公益劳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6.学年内,班级学生宿舍无C级宿舍、教室责任区卫生优秀率90%以上;
7.学年内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数比例高;
8.学年内班级无恶意拖欠学费现象。
三、评选名额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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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班集体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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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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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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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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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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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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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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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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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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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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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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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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