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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社会深入学习雷锋、培育文明风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响应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教育系统学雷锋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3号)要求,我校决定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雷锋报告、座谈(线上)、读书、征文等多种形式,在广大教师中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素养,树立良好学风,专心教学、潜心育人,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雷锋精神为引领,主动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做实事、惠群众。
2.开展新时代雷锋精神研究。广大教师要积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开展理论研究,把准雷锋精神的准确内核,阐释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明晰雷锋精神的实践路径,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大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雷锋精神融入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中,传播爱党、爱国、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并在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以雷锋为榜样,争做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忠实传承者、集中体现者和模范践行者
4.创造校园雷锋元素文化作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创作反映新时代弘扬雷锋精神,讴歌学校及身边英雄模范事迹的文学、音乐、美术、曲艺、影视等作品,尤其要生动描绘在抗击疫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用艺术的力量积极宣传身边雷锋的好人好事,营造时时学雷锋,处处做雷锋,人人是雷锋的良好风气。
二、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活动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提高道德建设水平的有效形式,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推进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制度化、常态化。
2.务求取得实效。要突出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活动的实践性,引导广大教师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校园氛围。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3.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身边涌现出的雷锋式模范人物,围绕持续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雷锋精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宣传阵地,不断增强学雷锋活动的影响力,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5日、12月25日之前分别将活动开展情况及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教务处,图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7125063@qq.com ,联系人:王树海,联系电话:13514168669
教务处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