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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辽师海教[2018] 56号)文件精神,由学生申请,经所在系考核、教务处审核、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苏新同学转专业事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原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1 |
苏新 |
712102121 |
新闻学 |
网络与新媒体 |
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教务处反映。届时请注明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受理部门:教务处(思齐楼3-306)
联系人:李家星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联系邮箱:haihuajiaowu@126.com
教务处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