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拟任命:
张猛同志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现予以公示,该同志基本情况如下:
张猛,男,汉族,现任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院长助理,1979.10出生,籍贯辽宁葫芦岛,出生地辽宁葫芦岛,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副教授职称,2008.12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07参加工作。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干部考察组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9日
受理意见部门: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5号信箱
邮政编码:116029 电子信箱:lsdzzb8217@163.com
联系电话:0411-82155966 传真电话:0411-84202929
辽宁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