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委教育工委、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请示辽宁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1、教职工:于3月5日返校,3月6、7日上班,3月8日正式上课;
2、学生:2018级和2019级学生于3月6日返校;2020级学生于3月7日返校,3月8日上课。2017级学生于3月15日返校。学生要严格按规定时间返校,不随意变更返校时间,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返校的,应至少提前 1 天报告所在院系。
3、重点地区学生暂缓返校。所有学生未接到学校正式通知前,不得提前返校。如学校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另行确定开学时间。
4、关于开学初工作安排及防疫要求,请见“附件”。
附件: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安排及防疫要求
此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工作安排及防疫要求
一、开学初工作安排
1、3月6日前(包括6日),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做好假前的收尾工作和安排部署新学期工作;
2、3月6日下午1:30分,召开学院领导班子会议。内容:研究新学期“教职工大会”相关事项;
3、3月7日上午9:30分召开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
4、3月10日下午(周三)各系部负责组织讨论落实“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精神,并将会议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于3月15日前交学院党政办公室。
二、开学师生返校疫情防控要求
1、各单位要把开学时间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到全体师生员工,教育学生严格按照开学时间经审批后返校,未经允许,不得提前返校。
2、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符合返校要求的师生在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做好健康监测,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信息以备待查(如乘坐日期、航班号/车次、座位号、行程路线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3、做好进校(楼栋)门检测及登记工作。返校师生应如实在“钉钉”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个人健康状况打卡及信息报送工作,进入校园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和师生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格后方可入校。返校后学生要及时向辅导员和家长报告到达信息。各二级院系应对不能如期返校学生做到原因清、底数明、请假手续全。在校园出入口设立检查检测登记点,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纳入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在校园出入口、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图书馆等地点设置临时检测点,发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送至临时医学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
关于返校开学与疫情防控其它相关要求与安排请详见“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