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璇,系我校会计系会计学专业2018级6班学生。该生因身体原因,现申请转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就读。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文件相关要求,教务处对学生李佩璇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李佩璇同学转学申请,现将转学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0年 5月20日——2020年5月24日
对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
教务处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