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维护好我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确保在线教学有序开展,教学过程质量跟踪可控,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期中线上教学检查工作,教务处特制定线上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了解在线教学开课进展情况,保障在线教学正常运转、顺利推进,减少疫情对学生学业的影响,切实做到“停课不停学”,督促我院全体任课教师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
二、检查时间
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20日。
三、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本次线上教学检查由院、系(部)两级组成,以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学院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院领导、各系(部)主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及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详见附件2);系(部)线上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各系(部)自行安排,要求包括系部主任、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以及任课教师代表等。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线上教学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线上教学工具准备情况、线上课程设计(教案、课件)、线上课堂考勤、管理方式以及师生沟通情况等。
(二)线上教学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及学生出勤情况,线上教学方式及课堂教学效果,线上课堂纪律执行情况,线上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等。
(三)线上学习效果反馈
检查内容包括:任课教师课件等学习资料上传情况、线上课外辅导情况、作业布置和批改、线上测试及线上答疑等。
五、检查方法和具体要求
(一)线上教学情况检查
按照线上教学检查内容要求,开展院、系(部)两级线上教学检查工作。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本单位教学检查方案,并于5月8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反馈教务处。
2、学院检查人员按照要求至少抽查所负责单位三门及以上课程的线上教学情况,对课堂教学的出勤率、教学环节以及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进行抽查,并按附件1要求填写检查情况,5月18日下午17:00前由院级抽查小组将电子版反馈教务处。
3、系(部)检查由各系(部)根据本单位制定教学检查方案要求自行安排,实行线上课程教学检查全覆盖。检查人员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检查课程教学情况,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问题,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各教学单位5月20日中午12:00前将本系(部)汇总的附件1及教学检查情况总结电子版统一报至教务处。
(二)切实开展线上教学的指导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本单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进度,要求教师的线上授课进度与教学日历尽量保持一致,以确保各门课程在预定的计划内完成教学任务;检查教师进行线上辅导答疑、布置、批改作业情况;抽查授课教师的教案编写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有无私自串、调、代课、无故旷课等情况,统计本学期以来教师串、调、代课情况。
检查人员需对线上课程授课纪律进行严格检查,严防线上教学出现不当言行,鼓励教师利用线上教学开展课程思政工作。
对因准备不充分导致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学效果的课程,要及时要求任课教师加以整改,对确因现代教育能力水平不足导致线上教学困难的教师要及时给予指导帮助。
(三)形成教学检查报告
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形成期中教学检查报告(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与改进建议)。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要有数据材料支撑,意见要具体,整改方案要明确。对于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及时给予回应并及时处理,要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和改进措施。
六、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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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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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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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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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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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期中线上教学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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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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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或QQ邮箱:
57333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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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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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抽查小组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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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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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或QQ邮箱:
57333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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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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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抽查小组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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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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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或QQ邮箱:
57333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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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期中线上教学检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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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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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或QQ邮箱:
57333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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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以上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齐,缺项材料将按该材料未交进行通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务处;
联 系 人:王树海、李扬;
联系电话:15668605757。
附件1: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线上教学检查记录表.docx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期中线上教学检查小组安排.doc
教务处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