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93号)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推荐,依据《通知》的评选原则和评选条件,按照教育厅限定的推荐名额和要求,我校组织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面上项目14项,青年项目2项,现予以公示,详见下表(以下排序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五天(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于吉梅 联系电话:0411-62511085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022年8月27日